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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条件

   2024-08-11 医保局bianji6950
核心提示: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申报之日起前3年内,无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医保协议违规、违约处理情形。

一、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申报之日起前3年内,无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医保协议违规、违约处理情形。

二、药店或其所属直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具备20%及以上“双通道”药品品种的零售经营权,且与“双通道”药品生产企业(含进口药国内总代理企业)或其一级经销商签订供应保障协

议。一级经销商是指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国内总代理企业签订药品经销协议的企业。

三、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专职驻店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注册在药店并参保、且获得药师资格证书1年以上的专职执业药师不少于2名,并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1名执业药师在岗审方。

四、具有与“双通道”药品仓储配送相适应的物流及冷链条件:药店或其所属连锁企业具备“双通道”药品配送经验,已开展冷链药品配送服务;配备检验合格的冷藏车、冷藏箱等冷链配送设备,设置冷藏存储区域、冷藏设备。

五、配备并运行具有药品信息化追溯、患者直接结算功能的药店信息系统,具备完善的进销存管理系统;信息系统能真实、实时反映药品购、销、存信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以及处方信息、药学服务信息、患者信息的查询、追溯和监管。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医保信息技术规范,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接入广东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贯彻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配备医保码扫码及社保卡读卡设备,规范上传“进销存”、费用明细等数据,确保上传数据全面、准确、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联网直接结算服务。

七、具有独立的经营“双通道”药品的场所及服务功能分区,包括“双通道”药品处方审核区、调配区、储存区、陈列区、药事服务区、患者教育区等。

八、具有经营“双通道”药品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目录代码数据正确比对、实名制建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销售配送、患者随访等。

九、承诺以下事项:

(一)“双通道”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采购价格;纳入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结算的其他药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加成率、加成限额等。

(二)成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后,协议期内均应当符合“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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